台灣最新稅改的內容與建議



前言

    台灣過去幾次重大稅改,幫有錢人減稅者居多。201791日,財政部最新稅改方案出爐,預計105日彙整完各方意見後,行政院將提出修正版本送進立法院審議。財政部新出爐的稅改方案,爭議不若之前證所稅大,主要原因在於次稅改方案,無論是薪資或股票族群,好像大家都享受到減稅利益,但何種人減最多?誰是稅改方案最大受益者?減稅後,台灣稅制會更公平嗎?

    此次稅改主要重點有三:()平衡綜所稅及營所稅的失衡現象、() 縮短內、外資稅率差距()、廢除「兩稅合一」制度。雖然立意良善,只不過,這三項改革的「受益對象」大多是擁有高股利所得的有錢人,未免落入「只替有錢人減稅」爭議,最後,財政部擬出的最新方案才又擴及薪資所得者減稅。

  
財政部稅改方案內容




綜所稅

1.      最高邊際稅率由45%調降為40%

2.      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之額度

股利所得

1.      取消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

2.      股利所得分離課稅新制(分為甲乙兩方案)

()、就綜所稅改革來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

   1.調高標準扣除額新臺幣(下同)2萬元(9萬元提高為11萬元,有配偶者加   倍扣除),增幅達22%

   2.調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額度各5.2萬元(12.8萬元提高為18萬元),增幅達41%

   3.綜合所得稅(以下簡稱綜所稅)課稅級距由6級修正為5級,最高稅率由45%降為40%,有助留才攬才及吸引投資。

()、訂定我國居住者個人(即內資)之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1.甲案-部分免稅制度

     獲配之股利金額37%免稅,餘額(63%)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2.乙案-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與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之二擇一制度,下列2種方式擇優適用:

    (1)獲配之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 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2)獲配之股利按26%之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3.我國自民國87年度實施之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係參考當時國際間稅制設計,目前渠等國家多已廢除該制度,改採股利所得分離課稅或部分免稅制度,為符合國際潮流並簡化稅制、減少爭議,爰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刪除設置可扣抵稅額帳戶及相關記載、計算與罰則規定。



對公司及對外資稅改

營所稅

1.      稅率由17%調升為20%

2.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由10%調降為5%

3.      獨資合夥組織不課營所稅

外資股東

4.      股利所得扣繳率20%調升為21%

()、營所稅調整

   1.我國現行營所稅稅率為17%,與世界主要國家相較偏低,為縮小兩稅(營所稅與綜所稅)稅率差距,減少公司藉保留盈餘為高所得股東規避稅負誘因,維持股利發放決策中立性,適度提高並配合調降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5%

  2.於兼顧租稅公平下,適度減輕須藉保留盈餘累積穩定資金之企業所得稅負,協助籌資不易之企業藉保留盈餘累積資本,以應未來轉型及創新升級之需,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調降為5%

  3.獨資合夥組織之所得不課徵營所稅,其所得直接歸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所稅。


  1. 鑑於現制下我國居住者個人股東獲配股利應合併綜所稅申報適用最高稅率(現制為45%),而非居住者股東僅扣繳20%,二者稅負差異相當大,衍生內資股東藉轉換為外資股東身分規避稅負問題,故適度調高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由20%調升為21%

 

三、稅改內容問題及建議

         財政部提出的稅改方案,調整了國人利用外資身分來規避高稅率的不公平現象,並依國際趨勢取消兩稅合一,另對受薪階級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等三項,綜合所得最高稅率調降到40%,對受薪階級者確有些許的幫助,同時也有利於富有者的租稅負擔。

         就企業而言,在兩稅合一制度下,「股東可扣抵稅額」不僅計算複雜,使得稽徵成本提高,增加徵納雙方爭議,對於取消「股東可扣抵稅額」扣抵所得稅前,對企業有累積大量餘額尚未扣抵者必須妥當處理,避免再次發生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時,因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所產生的爭議,並建議設定35年的「過渡期間條款」,允許企業有權利分配未扣抵完畢的稅額,也有利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

         就股利所得來看,甲案跟乙案哪個比較好呢?由於甲案採取的是「定率免稅」,適用級距高者能減免的稅較多,且定率免稅不像定額免稅有上限,對於所得分配容易造成不公平;而乙案同時保留了合併及分離計稅兩種方案,供納稅人二選一,對納稅可能較為有利。

         目前財政部所提稅改方案已提交行政院討論,未來將交立法院修法後實施,內容可能還會稍做修改,做為納稅義務人的我們應多加關注其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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